2014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30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4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是省旅游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全省旅游宣传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0月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旅游宣传营销岗位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学类、旅游餐饮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该岗位需兼职从事文秘工作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于参加笔试时收取。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672385
E-mail:fjlyxczx@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和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72759。
附件: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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