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招聘1833人公告第5页
2015-03-04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法院、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森林公安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林业厅审核,省司法系统直属单位录用司法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1-85892143 省委组织部
0851-86826549 省公务员局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5)。
监督电话:
0851-85837249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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