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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深圳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第4页

2014-10-2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者,如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需做出书面保证能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体系,如“中学一级教师”及“小学高级教师”,过渡后统一名称为“一级教师”。本次岗位表所要求的教师职称,均以过渡后的统一名称设置。(见附件7)
 
(五)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10月27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属2013年、2014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七)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十)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   南 山 区 人 力 资 源 局 网 站 :
 
http://www.szns.gov.cn/publish/rjzyj/index.html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   南   山 教 育 信 息 网 :
 
    http://portal.nsjy.com/wps/portal
 
(十)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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