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第3页
2014-09-2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不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有多个单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参加工作且见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参加招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监督检查
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区人社局、区卫生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5282275
区卫生局 516897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5171718
十、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201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xls]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