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招聘报名入口:http://www.syzsks.com第2页
2016-10-1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八、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九、监督咨询电话
招聘考试由沈阳市教育局组织,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察。
本简章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024-22719774、024-22874810
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24-22837755
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2253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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