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连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300人
2015-03-26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5大连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300人
2015年辽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事业编人员招聘300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地铁安保等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的有关规定,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是经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保障事业单位(大编办发【2010】202号)。该中心聘用的事业编人员在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我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招聘数量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5年计划招聘30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5年招聘岗位计划》(附后)。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三)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专业、户籍、身高、视力以及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3月24日,通过大连日报、大连人才网、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大连市公安局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9时至3月31日24时。报名网址是大连公安网(http://zkga.gaj.dl.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29日9时至3月31日24时登录大连公安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期间,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 29日9时至4月1日9时登录大连公安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3:1的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4、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于2015年3月29 日9时至4月1日中午12时重新登录大连公安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支付银行为工商银行。考试费用为50元。具体缴费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1)考生可以自行到工商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后进行缴费,也可以使用他人的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进行缴费。
(2)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按规定在线支付报名费。
(3)考生必须通过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而本系统的“详细信息”没有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切记不要重复缴费。
(4)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8日9时至4月11日9时登录大连公安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6、注意事项
(1)大连公安网开设“大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专栏”,报名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将在本专栏发布。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8058765、88058768。
(2)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现场办理调整改报手续,请考生务必保证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审核是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条件,并不是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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