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平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6-07-10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6西平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西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西平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中,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附件1《2016年西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2《2016年西平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及对象
(一)招聘方式
根据驻政办【201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为免于笔试、直接考察选聘。如果报考人数超过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时,相应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行笔试。
(二)招聘对象
1、乡镇卫生院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获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人员;
(3)获得助理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且具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者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家统招学历的护理专业有执业证者可放宽到中专)。
2、县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西平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及有关事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西平县电视台另行发布。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逐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均可,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照片大小不超过30K,照片尺寸为长160px、宽130px,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2、报考资格审核。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查。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步骤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详细信息》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有关详细事项和报名流程请查询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网站、报名事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
咨询电话:0396-2756258 0396-275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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