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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gycrs.com.cn

2016-05-1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gycrs.com.cn

综合处(监察室) 
职能:协调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档案、信访、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清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察管理的政策和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议事协调、决策的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38(综合事务)6888918(监察处)
 
公务员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能: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位设置和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指导实施;承办银川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895(公务员管理)6888911(军转安置)
 
事业人事处(外国专家局) 
职能: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备案事宜;审核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各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工作;负责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审核工作;监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和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工作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审定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951-6888877(事业人事),6033465(企业单位职称评审),688890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职称评审),6888899(工资福利)
 
创业就业培训处 
职能:制定全市中长期创业就业规划,拟订市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发展劳务产业工作,负责农民工综合性工作,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城乡各类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培训学校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评估,指导监督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49、6888896(创业就业),6888915、6888921(职业能力)  
 
社会保障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政策,拟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退休政策,负责工龄审定、办理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和核准提前退休工作;拟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及年审工作;负责部门管理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12(养老失业保险)6888935(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劳动人事仲裁监察处 
职能: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关系的转移;负责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接续等问题;负责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商贸服务型企业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认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组织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和工作规则,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916(劳动关系),6888918劳动人事仲裁监察 
 
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对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和仲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政策咨询与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负责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承担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文书档案工作;承办上级人事仲裁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51-6889237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局机关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2号楼3楼 
邮编:750011 
电话:0951-6888932   
传真:0951-688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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