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第2页
2014-11-18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4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4日 20: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 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4年11月24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 号楼受理大 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 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
其中,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仅限报农村建设管理;同时,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 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一门其他专业考试科目,报考2015年面上公务员招录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的专业考试科目限选报综合管理。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基层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限选B类、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5年1月22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15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城管交通基层执法职位,食药监基层执法职位,动卫监基层执法职位,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公安系统特警,以及公安司法医务类特殊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别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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