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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烟草专卖局招聘公告

2016-03-1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6湖南烟草专卖局招聘公告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16年计划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271名。

单位名称

计划

单位名称

计划

岳阳市局系统

15

娄底市局系统

11

长沙市局系统

23

邵阳市局系统

17

湘潭市局系统

2

湘西州局系统

10

株洲市局系统

21

张家界市局系统

20

衡阳市局系统

30

怀化市局系统

10

郴州市局系统

24

永州市局系统

34

常德市局系统

30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8

益阳市局系统

13

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

3

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招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具体招考计划与职位等有关情况,请查询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以下官方网站: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网(http://www.hntobacco.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3月22日至1998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因错、漏、改、增字造成审核不合格的,由考生自行负责。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考单位认定。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14年1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务员(含现已离职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录用后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

8.参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以上与工作经历等有关的条件,均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职位各项条件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一一对应填写,报名系统中无对应填写项的,应在“报考报考职位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栏目中填写,否则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的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时,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试。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每天发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报名确认

1.确认时间和网站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缴费

参照湖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公务员考试考务费用标准,本次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项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统一为2016年4月5日9:00-17:00。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到湖南人才大楼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边远地区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基层岗位,经招考单位研究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进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6年4月23日9:00 -11:00

申论: 2016年4月23日14:00-16:3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考单位根据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考场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到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选择在公务员招考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专卖稽查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斜视、内斜视;报考烟叶技术员、配方员职位的人员,要求无色盲、色弱。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考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有关说明

1.部分县级烟草专卖局系统职位,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有限制要求的,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在招聘职位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不能在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内调整岗位或跨市、县调动,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2.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职位,聘用人员不能往市州烟草专卖局系统调动。

3.湖南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职位,工作地点在湘潭市。其中营销培训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考生须达到试讲评分基本要求;若面试考生均未达到,则取消职位计划。试讲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考试诚信库;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参加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试。
 
十二、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       0731-85063791、84688383

(二)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     0731-85063794

(三)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省烟草专卖局人事劳资处     0731-85799352

十三、本次招考政策由湖南省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2.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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