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太和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8-08-0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8太和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太人社发﹝2018﹞28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太和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10号)要求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8〕1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培训。
(一)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前须提前将培训计划报县人社局进行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查的各类专业科目培训,人社部门不予认可。
(二)公需科目。按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文件规定,2018年度公需科目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共2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习。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即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2018年度,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安徽省继续教育基地设立的面授班或网络教育平台进行专业科目的学习。
今年的公需科目培训仍继续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在上级业务部门备案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7月24日。
2、报名地址: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政府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8622767)。报名时带《太和县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人员花名册》(附后)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培训时间: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从报名成功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远程教育平台将自动关闭。网址:http://taihe.fjlearning.com,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000000。
4、培训费用:费用由培训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用于网络在线平台管理系统开发维护、宽带租赁、聘请专家授课、制作视频、试卷、参训人员考试等。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均应完成相应学时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未完成培训任务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申报评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2、2018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本系统专业科目培训,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
附件:《太和县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人员花名册》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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