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3月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17-03-22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3月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广播电视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http://www.nbtvu.net.cn)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学校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以开放教育、成人教育、高职教育、网络教育、社区教育、非学历培训等多元教育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座落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地处江北区文教路1号。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可先持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4月16日止。
2、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w@nbtvu.net.cn,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有职称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历的,提供职称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形式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4月21日前学院将电话形式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教育研究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考资格初审通过的名单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教育研究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学术成果采取择优选择人员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或试讲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有职称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历的,提供职称或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者发给准考证,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或试讲。
2、试讲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或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面试或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或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或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于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1280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董老师
附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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