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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深圳龙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5页

2014-10-2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1027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1027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91027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3年、2014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5年8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岗位:0755-89551913;

  卫生系统岗位:0755-89551023;

  政府其他岗位:0755-28905246;

  党群系统岗位:0755-28909791。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龙岗区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计划公告表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4:公办学校任教学科学段证明

附件5:2014年10月龙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附件6: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附件7: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4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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