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新绛县事业单位招聘100名第2页
2014-12-19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考核的办法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办法参照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和办法,二者同步进行。
4、考试
除县委党校、新绛中学、新绛二中、县职教中心、县中医院内科医师和儿科医师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试题以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为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要求具有从业资格(护士岗位除外)的岗位和专业不限的岗位,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知识与资料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核及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5、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7、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2)用人单位在收到《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3)用人单位持《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编制等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招聘为县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
(5)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招聘纪律
1、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监督电话:运城市人社局 0359—2660316、新绛县监察局 0359—7530777
2014年新绛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