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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公开选调9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7-03-07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公开选调9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人社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组发[2013]5号)的规定,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额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2、根据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者可于2017年3月1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lf.hrss.gov.cn)
临汾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
(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为:临汾人事考试网(www.lfpta.com.cn)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临汾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fpta.com.cn/),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的《2017年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人保存不得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咨询。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市人社局要及时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意见,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规定于2017年3月18日12点前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使之达到3:1。如果选调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4月5日至7日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7年4月12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用人单位审核);
(3)报考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所在单位性质的《三定方案》或编制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转正定级表》原件和复印件、编卡、增人计划卡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有调动经历的,需提供《事业人员流动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社)部门印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任职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社)部门印章。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手续
对于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开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报考者必须做到诚信报考,慎重对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已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在各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附件:
1、《2017年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2、《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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