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2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41名。
大同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119名。
大同市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7名。
天镇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阳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0名。
大同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5名。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专门岗位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设年龄限制。
7、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其它具体资格条件。
(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8月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社局网(www.dtrsrc.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8月24日9:00至8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站(www.dtrsrc.gov.cn),进入大同市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①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如×××类),参照《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本类所含所有专业,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与其中一个专业名称一致即可报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②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此次招考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完整填写《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特别是所学专业务必要与毕业证一致,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③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如本单位只有1名招聘名额或拟调整的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不能增加招聘名额的,核减、取消的招聘名额不再调整。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④考生报考的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9月2日9:00至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9月2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2、网上缴费
考生于8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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