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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岛莱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2页

2016-04-04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莱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要出具退役证。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不含5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10人(不含10人)的,按1:2.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莱西市劳动保障网(http://rsj.laixi.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莱西市劳动保障网(http://rsj.laixi.gov.cn/)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西市劳动保障网(http://rsj.laixi.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由莱西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考生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续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莱西市劳动保障网(http://rsj.laixi.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3.监督咨询电话:
 
  莱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5589877941;
 
  莱西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32-884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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