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临沂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2016-04-0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6临沂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应聘?
凡是符合招聘简章中有关规定,并符合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相应岗位。
2、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2016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可以用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吗?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参加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招聘简章中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收、国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其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如何界定?
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6、如何确定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来确定是否仍在试用期,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如何理解?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就业推荐书上的专业应与高考时所填报志愿专业一致或与本专业上一年度颁发的毕业证书上的表述一致。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书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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