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东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2页
2016-03-3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详见报名网站通知公告栏东人社【2015】82号文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东港区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东港区2016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c4ad09f5e5417d4c4bfe112cdca7bea9.doc (25.50 KB)
d3a21170b98cb4a77098418bf6197067.xls (2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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