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信息聚合

2014年四川南充仪陇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9-18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4年四川南充仪陇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15名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4年10月31日前已满一个服务期、考核合格仍在我县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5、已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乡镇及名额
 
  详见《仪陇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申请(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考。此次报名不填报具体乡镇。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综干股);
 
  4、所需资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单位证明、毕业证及报考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如实填写《仪陇县2014年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录“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lrs.cn〉下载)。
 
  (二)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9月28日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数。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农村(社区)工作方针政策、社会管理、农业生产、村(社区)建设、基层和群众工作等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6日,具体安排见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县委组织部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县委组织部(综干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tags: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