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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

2015-03-0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5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

2015四川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为满足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用人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公招30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3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新津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附件(《新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00:00至2015年3月10日24:00。
 
  审核照片:2015年3月1日09:00至2015年3月10日17:00。
 
  资格审查:2015年3月2日09:00至2015年3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2015年3月2日09:00至2015年3月11日23:59。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新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选择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新津县人社局及卫生局负责,报考者提交《新津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打印《新津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5年3月17日至21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1、报考岗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信息真实。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3、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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