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
2017-08-28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
为切实解决我县人民检察院基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书记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限浮梁户籍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08:00至9月15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浮梁县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须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结束后必须通过县检察院组织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测试方可参加笔试,测试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及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登录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4.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9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综合法律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6.总成绩的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7.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
8.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0.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的书记员为合同工(临时聘用),试用期1年(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年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11.待遇。聘用后每人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建立工资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聘用人员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12.未尽事宜由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621975/2620715
监督电话:2626329
附件:1.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xls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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