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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92人第3页

2015-02-0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应聘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新录用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2,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5江苏苏州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xls

  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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