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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林延边州社会福利院招聘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公告

2014-09-1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4吉林延边州社会福利院招聘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延边社会福利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计划提出的基本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16:30。
 
  报名地点:
 
  延边州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延吉市爱丹路3099号)。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直民政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可在延边州民政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延边事业单位招聘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被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35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一般常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州民政局同时在网上公示(http://www.ybzmzj.gov.cn/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计算。总成绩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州级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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