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汉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第2页
2015-03-09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十八、哪些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答:以下四类人员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应聘申请审查后,须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报考人员一律在网上确认: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办理免考务费;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提出免笔试意见,经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核准的,办理免笔试;
3、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应聘人员,三年内报考的,办理笔试成绩加5分;
4、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办理笔试成绩加5分。
十九、如何办理现场报名确认?
答:拟办理减免考务费、免笔试或优惠加分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未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放弃相应的免笔试、优惠加分的资格。。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育才小学隔壁,市内乘坐608、716、724、524、808、553等线路公交车到黄孝河路或花桥一村站)。
二十、办理现场报名确认须携带哪些材料?
答:1、办理免考务费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手填无效);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免笔试手续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写“同意免笔试”并加盖公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博士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博士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可收齐免笔试人员材料后预约集中代办。
3、办理“三支一扶”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本人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市“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武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北省“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大学生村官”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所在区组织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武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十一、若笔试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如何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取消该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二十二、笔试、面试有没有复习教材或培训班?
答: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十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条件有哪些?
答:普通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
1.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2.报考中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有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经历),其中新城区可放宽到幼儿师范学校或省教育厅认定合格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按毕业生接收的须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4.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以全市统一发布的公告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以下简称资教生),可将毕业时间的条件向后推移3年,年龄可放宽3周岁;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
二十四、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有何要求?
答: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笔试和面试,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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