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1名辅导员
2017-08-30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1名辅导员
我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良好;
(四)身心健康,具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队精神、奉献精神。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1名。
要求:
(一)中共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者本科生阶段担任过团学组织主要干部职务(须有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hr@hieu.edu.cn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简历、近照、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含成绩表)、职称证书、其他获奖证书。
4、报名要求:
a、应聘人员报名与考(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b、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应聘信息,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面)试或聘用资格;
c、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需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格式不规范或无法打开应聘材料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9月1日至2日在网上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并电话告知,资格初审合格者才能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现场确认。
a、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9月4日;
b、现场确认地点: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c、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及要求:请携带相关简历、近照、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含成绩表)、职称证书、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班课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班课试讲占综合成绩的10%。
a、笔试: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通知的信息为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b、面试、班课试讲: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排名先后,确定面试、班课试讲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班课试讲主要测试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之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及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等。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务会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1—88101982(学校组织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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