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庆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836名公告第3页
2016-08-1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新录用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一)招录过程中,对《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6年下半年修订)》没有涉及或者没有解答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二)招录政策规定、《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6年下半年修订)》及职位简介等相关信息,请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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