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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87人

2015-02-17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5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招聘87人

2015年北京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1个主管部门,拟招聘87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2015年应届毕业生仅限北京生源),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0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3月3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3日上午11:00——3月6日下午17: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良乡苏庄地铁站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五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报名成功。
 
  3月10日未到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5年3月19日—3月20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详见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rbj.gov.cn/bjpta/news/notice/201502/t20150213_39232.html)。
 
  (1)时间:2015年3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管理岗位、专技岗位
 
  9:00——10:30 工勤岗位
 
  (2)地点: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房山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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