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事考试网:2016山西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公告第2页
2016-03-04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人社部(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发票的领取:报名费的发票请在5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领取;考试费的发票请在5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三)2016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七、其他
有关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由省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综合处(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51-358013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有关网上报名方面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