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公告
2015-03-2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5]13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定于2015年6月13日、14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13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6月14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参考人员
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时间安排
准考证打印:6月5日-6月11日
考试发票:6月9日-6月12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办事大厅)领取,预期不再受理;
成绩查询:8月14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审核时间:8月25日后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四、退费安排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如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可于3月23日至4月3日(双休日不办公)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退费申请书(见附件),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三楼302办事大厅)当即办结。
如委托他人办理退费,需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退费申请书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费手续的考生,视为参加本次收尾考试,预期不再办理退费。
五、资格审核
本次收尾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有关退费及发票领取方面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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