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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j.xjrs.gov.cn

2016-06-12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j.xjrs.gov.cn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州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州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州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综合管理来本州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州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州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受理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担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五)指导、监督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所属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六)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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