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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hanzhong.gov.cn

2015-09-24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hanzhong.gov.cn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实施方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综合管理并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汉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汉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16-262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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