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20-02-0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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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hrss/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民政、劳动就业和维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社会福利和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定全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四)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
(五)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镇级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级殡葬服务机构。
(九)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监督管理养老服务福利机构。
(十)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审批、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管理监督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才政策。负责产业人才引进、培养,配合做好人才综合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等级的评审、考试、认定以及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对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和评选活动等。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申报、建站及其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十七)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八)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竞赛、鉴定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十九)负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十)负责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二十一)承担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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