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1811人)第2页
2015-02-26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以及隐匿身份“试考”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5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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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23030853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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