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选调生报考指南第2页
2016-03-2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非陕西省常住户口、非陕西生源、非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但不能报考非特设职位。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有何具体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2010年-2015年招聘的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
2014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特设职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3)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不符合报考特设职位规定的,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1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团级及以下部队单位服役的、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7.“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18.怎样理解《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19.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需要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4月1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社厅1号办公楼,电话:029-89538293)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0.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将开通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考生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1.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2.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预计2016年5月19日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3.能否申请复核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对复核无误的电话或信息告知复核结果;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书面告知相关考生。
2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按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5.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经商省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予以加分。
(1)给予加分的退役士兵范围
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2011年-2015年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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