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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第6页

2014-11-18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
七、关于面试和调剂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问:当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时,是否进行职位调剂?
 
  答:当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办法在职位报名结束后可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上述网站上统一公布。
 
  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3、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4日(公安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面试时间延长至3月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面试名单确定后,由招录单位直接通知考生。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问:如何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招录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组织实施?
 
  答: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3、问: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4、问: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问: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答: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九、其他相关政策
 
  1、问: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2、问:关于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考试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4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 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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