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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蒙古党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第2页

2014-11-0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11月2日9:00—11月9日17:00间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于11月10日12:00—11月12日—17:00间改报其他职位。对放弃改报职位或改报职位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除C卷外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作答;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对不同岗位的报考者采用不同试卷,分别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类型为A卷的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水平等综合素质;试卷类型为B卷的主要测试法律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法律实务等综合素质;试卷类型为C卷的主要测试蒙汉语文字写作水平、蒙汉互译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11月中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如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单位)可以从相应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考察。各遴选机关(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据实写出考察工作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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