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2017年5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2017-05-1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2017年5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文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是由原长江职工俱乐部改革发展而成。主要承担长江委职工文艺体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委人才中心)具体实施,招聘信息于2017年5月11日——2017年6月2日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发布。
七、公开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6月2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中国水利教育网(www.cahee.org.cn)下载《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37769488@qq.com。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要求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查,并于2017年6月6日前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017年6月16日(周五)14:00-17:00,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解聘合同)等有效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彩照2张,到长江委人才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7-82828640、027-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808、543、地铁3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确认,各招聘岗位资格合格者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并通知应聘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周六)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2017年6月17日20:00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周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领取的《长江职工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准考证》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文体中心承担。
2、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文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公示7天。
公示时间:2017年6月底。
公示内容:拟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文体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回避与监督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者,本人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电话:027-82926216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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