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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5年上半年修订)第6页

2015-03-22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不得报考;其他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时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比如:中小学校的人事管理权限一般在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职教师报考公务员,应提供其工作的学校主管部门——教委(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有效,仅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是无效的。
在关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得报考的规定中,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是指截止到2015年3月底(对年对月),报考人员在最近一次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后服务期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
11.问:已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2015年7月31日以后才能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本次能否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答:不能。按《考录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其中2015年毕业生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如:A某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在校大学生,将于2015年9月或2016年7月左右毕业,即使其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已取得了专科毕业证,本次招录,A某不能凭其专科文凭报考,以此类推。
12.问: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考录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在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3.问:如何理解“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9年3 月27日至199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14.问:为什么职位表中部分招录单位有“参照”二字?
答:这是指该招录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的群团组织。
15.问: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何管理?
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16.问:什么叫基层工作经历?
答:《职位表》上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17.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18.问:“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5年3月底,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2年(对年对月)。
19.问: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报考人员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20.问: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为“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包括哪些?
答:这里的“退伍军人”包括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1.问: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通过某类考试,取得某种执业(从业等)资格证、职称等,其通过或取得的时间应是何时?
答:应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之前。
22.问:如何理解职位表中“重庆籍”的概念?
答:“重庆籍”人员包括三种:
(1)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3月27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的。
(2)重庆市生源在重庆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接受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2015年毕业生;
(3) 重庆市生源在重庆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接受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2015年毕业生;
“重庆市生源”是指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在重庆参加高考的学生。
23.问:原户口在A地辖区,因到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的2015年毕业生,是否能报考限“户口在A地辖区”的职位?
答:可以。例如:原户口在开县辖区,因到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的2015年毕业生,仍视为户口在开县辖区。
24.问: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的职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特别事项?
答:(1)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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