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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阜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第3页

2015-04-0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 2015年2月5日起,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具体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yldbz.gov.cn)、阜阳先锋网(www.fyxf.fy.cn)等网站上公布的《阜阳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本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阳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58-2296396、0558-2266861;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2262161;
 
  (三)监督举报:0558-2264191。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4月1日-4月1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阜阳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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